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平远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86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 8月27日 至2000年 8月 26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及本县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五)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退役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综合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
卫生类: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大会议室(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26号)。注:含综合类乡镇卫生院会计及中医院办公室职员职位。
综合类: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35号)
(二)报名要求
1、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卫生和综合两类,即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8年9月6、7日共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各类别原报名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9日(星期日)上午 9:00 至 11:0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一样的,则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测试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在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9336;
4、本公告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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