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取消)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职专)招聘计划数的通知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温瓯教政〔2023〕67号)文件规定,因职专部分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及综合比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现将相关岗位核减(取消)岗位计划数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原招聘计划数 |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 | 核减(取消)岗位数 |
1 | 瓯海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 工业机器人 | 1 | 0 | 1 |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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