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吉州窑景区5A创建工作,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江西省吉州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州窑文旅投公司”)在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名额及编制落实
本次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选调人员编制分别落实在吉安县吉州窑管理委员会、吉安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人员安排在吉州窑文旅投公司上班,由拟录用人员根据选调考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基本素养: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大局观强。
2.工作经历:要求在吉安市内事业单位有财会类等相关工作经历(不含村官或“三支一扶”服务期);要求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即2021年4月30日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时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学历和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类相关专业。
4.户籍要求:吉安县事业人员不作要求,吉安县外工作人员要求为吉安县籍。
5.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口头表达清晰,文字表述清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动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 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彩印);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适应工作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名额,则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3.笔试60分(含)以上人员可入闱面试。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6.领取准考证地点: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联系人:彭海滨;联系号码:0796-8433219)。
7.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分数不低于70分。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确定人选。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空缺时,如需递补须吉州窑文旅投公司提出,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选将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吉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确定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2.办理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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