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自主选聘与管理办法》、《化学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条件要求,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老师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含符合条件的论文首页和科研经费进账单复印件)交至学院3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xx@lzu.edu.cn。各项资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杜希溪
联系电话:8915285
附件一: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自主选聘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二:化学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docx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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