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23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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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110人,1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10-11 08:45至2023-10-14 17: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10-25 08:45至2023-10-26 17:00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0名,其中面向网格员招聘13名、面向临聘人员招聘15名、面向行政村和独立运行经合社班子成员招聘5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3名、面向社工人才招聘15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星海街道定向招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面向网格员招聘13名(岗位代码:01)

龙湾区10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2年9月26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网格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面向临聘人员招聘15名(岗位代码:02)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2年9月26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临聘人员(温州湾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为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劳务派遣的临聘人员,以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审核为准;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个街道临聘人员以温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编外聘用人员”名录库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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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向行政村和独立运行经合社班子成员招聘5名(岗位代码:03)

龙湾区10个街道行政村经选举产生的现任党组织、村委会、经合社班子成员和永中、蒲州、海滨、状元、瑶溪5个街道独立运行经合社(2019年龙湾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撤销的行政村)经选举产生的现任党组织、董事会班子成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四)面向退役军人招聘3名(岗位代码:04)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具有龙湾区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在国家规定的边远三类(含)以上地区服役并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以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五)面向社工人才招聘15名

1.面向龙湾区社工人才招聘1类10名(岗位代码:05-1):具有龙湾区户籍或龙湾区常住人员(在龙湾区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或者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在龙湾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2.面向龙湾区外社工人才招聘2类5名(岗位代码:05-2):户籍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岗位代码:06)

具有温州市户籍或温州市常住人员(在温州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或者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七)星海街道定向招聘17名

1.面向网格员招聘5名(岗位代码:07-1)

龙湾区10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2年9月26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网格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2.面向临聘人员招聘3名(岗位代码:07-2)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2年9月26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临聘人员(温州湾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为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劳务派遣的临聘人员,以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审核为准;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个街道临聘人员以温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编外聘用人员”名录库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类5名(岗位代码:07-3)

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经济学类专业。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4名(岗位代码:07-4)

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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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学生;

4.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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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职的龙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4日(上午8:45--11:00,下午14:15--17:00),共4天。

2.报名地点:龙湾区科创大楼913会议室(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常住人员需提供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参保记录(浙里办社保参保证明自行查询打印)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电子版)》(浙里办浙江省居住证电子版自行查询打印)。温州湾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需提供由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开具的证明;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各街道临聘人员需提供由单位或街道盖章确认的“温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编外聘用人员”名单截图。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适用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考核优秀或荣誉证明。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级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网格员、临聘人员还需提供附件2,适用放宽条件的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能修改,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可关注中国龙湾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告公示栏)。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本人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区民政局。

(二)计划核减

面向社工人才招聘(岗位代码:05-1、05-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其他类别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如遇星海街道定向面向网格员(岗位代码:07-1)、临聘人员(岗位代码:07-2)、社会公开招聘1类(岗位代码:07-3)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星海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岗位代码:07-4)。如遇星海街道定向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岗位代码:07-4)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将相应核减星海街道定向招聘计划数,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龙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6)。根据龙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6)聘用人员成绩从低分到高分,依次补充分配至星海街道所辖社区。

如遇面向网格员(岗位代码:01)、临聘人员(岗位代码:02)、行政村和独立运行经合社班子成员(岗位代码:03)、退役军人(岗位代码:04)、社工人才1类(岗位代码:05-1)、社工人才2类(岗位代码:05-2)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6)。

(三)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及写作等,采取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总分20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遇该类别成绩末位同分,以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如主客观题均同分,则同时入围,相应增加此次招聘总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入围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根据该类别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该类别成绩末位同分,以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如主客观题均同分,则同时入围,相应增加此次招聘总计划数。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龙湾区委组织部、龙湾区民政局在全区统筹分配(除星海街道定向招聘外),各街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本次招聘后,将建立总数100名的储备人员库,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区分岗位)从未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中确定储备对象,如遇成绩末位同分,以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如主客观题均同分,则一并列入,储备人员名单在龙湾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储备对象储备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组织新一轮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则储备期限至2024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当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因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减员情形时,不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充人选,如遇成绩末位同分,以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如主客观题均同分,则一并列入,经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3.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中国龙湾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委组织部、龙湾区民政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龙湾区民政局基政科86968515

招聘监督电话:龙湾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86967967

附件:

1.温州市龙湾区2023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证明模板(网格员、临聘人员填写).docx

3.证明模板(退役军人填写).docx

4.经济学专业.docx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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