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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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5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10-18 09:00至2023-10-19 17:30
  • 笔试时间:2023-10-25 09:30至2023-10-25 11:30
  • 面试时间:2023-10-30

为充实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道孚县人民法院联合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招聘单位:道孚县人民法院

岗位及性质:审判警务辅助人员(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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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男性 5 名。

二、招聘范围

道孚籍常驻人口(户籍在道孚县一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凭,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在校证明,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到28周岁的公民(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的人员),身高1.73米以上;裸眼视力4.9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能达标,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明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二)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道德败坏,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有吸毒史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六)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八)曾经或正在接受境外非法基金组织资助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道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7122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交政审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符合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须到县法院指定地点测量身高,身高达标者持合格证到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领取并填写《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

(五)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23年10月24日发放《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

(七)其他注意事项:考生不得隐瞒个人相关信息,以此取得报考资格。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隐瞒信息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录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分值计算、加分

(一)考试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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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评×40%+规定加分)+面试成绩×30%。

3.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2)经初审合格的报考生统一参加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30-11:30,地点:待领取准考证通知。

4.体能测评

2021年事业单位

(1)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0月26日9:00-12:00,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全额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事先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在考试前由考试组织人员统一收取,未携带者不能参加该项考试,体能测评参照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测试可进行两次测试,以最好的一次作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项目计算三项测试项目的总成绩。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测标准。

(3)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5.加分

(1)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体院毕业生(凭退伍证、政法院校毕业证、体院毕业证),在(笔试+体能测试)分别折合的总分上享受3分的照顾性加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6.面试

(1)笔试成绩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体测成绩乘以百分之四十,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按招录职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语种为本地语言、汉语。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30日,地点待通知。

七、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总成绩排名前5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道孚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为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九、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00元(不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工资为30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道孚县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十、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其它各种名义上的招生或者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投诉电话道孚县纪监委驻道孚县法院纪检监察组15351455678

道孚县纪委、监委 0836--712245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7122982

道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6—712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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