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泰公岗办发〔2023〕1号)和《肥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计划的通知》(肥公岗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新城街道实际需求,现将新城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具有肥城户籍或在肥城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在肥城市城区内居住、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零转移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成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4)16-24岁青年群体;(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妈妈。
报名前注意事项:
1.以下几类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股东、监事等;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的。
2.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总数为50人,具体岗位设置及报名要求参照《新城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2、待遇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待遇,按月发放,并给予相应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工作地点
岗位所在社区或便民中心。(详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新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及岗位所属社区党群服务大厅。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婚人员提供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零转移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成员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解除函(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二孩妈妈”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养育二孩的相关证明(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任一材料均可)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非肥城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城区户籍人员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购房租住人员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所在社区常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材料现场填写《肥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提出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
由新城街道和各社区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登记内容、所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测评
由新城街道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集中组织面谈,结果按照面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街道和社区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创城知识、消防安全、防疫常识、劳动纪律等,完成培训后上岗。
(四)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岗前培训合格拟聘用的,城镇岗由新城街道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人员管理由新城街道统一调配使用。《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招聘相关信息在肥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1.新城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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