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经县司法局、汤塘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文书、计算机知识、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调解能力;
(三)截至2023年11月10日,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或者有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优先;
(五)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
二、专职人民调解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为汤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汤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岗位,专门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劳务关系。聘任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及人数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四、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待遇
(一)试用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证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由基础补贴+基础工资+“以案定补”补贴构成,年薪约4万元(含五险,结合“以案定补”补贴会有浮动)。
(三)“以案定补”补贴:对于调解成功并有调解协议书且案件卷宗资料完整的案件,发放“以案定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执行。
五、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
(一)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和排查调处工作;
(二)指导、参与所在镇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四)向镇人民政府及时反映矛盾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佛冈县汤塘镇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或交纸质版,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邮箱;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如退役军人还须提供相关证件照片;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电子照;
以上资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报名资料+招聘岗位”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t4632712@163.com,或交纸质版到汤塘镇人民政府410办公室。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主要对应试者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进行考察。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过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政审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未尽事项,一切以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63-4632712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