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南宁市本级2023年度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的通告 查看相关职位

来源:
共招500人,178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12-5至2024-2-29

为帮助有见习意愿的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获得就业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成公好机会就上宁夏公考雷达

一、招募对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的要求,就业见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1年事业单位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二、招募名额

根据南宁市本级2023年度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招募见习人员500人。

三、招募见习岗位信息

具体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南宁市本级2023年度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表》。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与《南宁市本级2023年度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表》中的见习岗位所属单位联系,并按照见习基地要求参加报名、考核等流程。

五、其他事项

2021年事业单位

(一)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有意向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与见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签订《南宁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后开展就业见习。

(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目前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90元/人·月),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评荐招聘科。联系电话:5381317、5381306。

附件:南宁市本级2023年度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南宁市本级2023年度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

责任编辑:ft 【我要纠错】

微信扫一扫 手机查看当前页

还可随时查看更多上岸机会

报考问答 (6)

推荐 最新
  • 全部
  • 报名
  • 编制
  • 应届
  • 学历
  • 其他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公考雷达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立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