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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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68人,2个职位
  •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6月19日17时止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6月21日24:00期间
  • 笔试时间:2024-06-22 09:30至2024-06-22 11:30
  • 面试时间:2024-06-27 08:30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8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辅警60名、面向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过渡期警务辅助人员定向招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职位简介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性别

年龄

最低学历

专业

勤务岗

101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

60

35周岁以下

大专

不限

统一食宿

24小时备勤

勤务岗

102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

8

不限

35周岁以下

大专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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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过渡期警务辅助人员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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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身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6月19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jarencai.com)。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按每人50元收取。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可在6月20日9:00-6月2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4年6月22日9:30-11:30在吉安市吉州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4.公布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设合格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州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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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入闱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下表。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男子组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 往返跑

≤13”1

≤13"4

1000 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 厘米



女子组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 往返跑

≤14”1

≤14"4

800 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 厘米

备注: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X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4.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360元(已代扣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按照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缴交及个人部分、福利等开支,工资待遇与层级、具体岗位有小幅差别)。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通过“吉州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jarencai.com)发布。后续请注意关注公告。

1.报名咨询电话:13207961608

2.政策咨询电话:0796-8253970转2507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3个月(自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因辅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补录人员需经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五)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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