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及报名情况,经研究,我办决定将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7月15日17时30分,并放宽政治面貌、学历等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其他事宜不变,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办公室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二)其他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15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邮政EMS邮寄材料或网络报名方式。
(1)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邮寄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7号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302室,邮编512300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qwb456@163.com,邮件请注明“公开选调+本人姓名”。
(2)网络报名。请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jqwb456@163.com,邮件请注明“公开选调+本人姓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韶关市浈江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等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及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韶关市或体检对象所在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由选调单位确定具体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15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不得低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级后方可报考,拟任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四)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五)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751-8883334,联系人:谢礼华。
(六)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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