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公告如下。
附件1: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高峰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docx
附件2:自贡市汇东板仓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docx
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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