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内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考核环节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涵盖党纪法规、国家法律、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时政热点等内容;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对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面试。
3.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人事处:翁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222
校纪委:喻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89252
人事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