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丰人社发〔2017〕27 号)文件精神,招收2020年度就业见习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可到我院相关就业见习岗位进行见习。现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近两年内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
2、距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届毕业生;
3、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人员须服从见习岗位安排。已经参加省、市级见习或见习已结束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见习。“近两年内毕业生”指申报当年及上一年度。
二、就业见习期限、岗位和相关要求
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岗位详细如下: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医疗岗 | 临床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20 | 临床 |
医疗岗 | 口腔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20 | 口腔 |
医疗岗 | 麻醉 | 专科及以上 | 5 | 麻醉 |
医疗岗 | 检验诊断 | 专科及以上 | 5 | 检验诊断 |
医疗岗 | 影像诊断 | 专科及以上 | 5 | 影像诊断 |
医技岗 | 护理 | 专科及以上 | 50 | 护理 |
医技岗 | 检验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3 | 检验技术 |
医技岗 | 影像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3 | 影像技术 |
医技岗 | 药学 | 专科及以上 | 5 | 药学 |
综合岗 | 计算机、文秘、公共卫生、会计 | 专科及以上 | 10 | 计算机、文秘、公共卫生、会计类 |
三、报名流程
每月20号至25号携带报名资料(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失业青年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者原件及复印件)至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初报名,我院汇总后报至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来我院进行见习并签订《丰县高校毕业生及就业见习协议书》。
丰县人民医院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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