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集安市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号)公告中教师岗位报考条件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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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现对集安市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号)公告中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岗位报考条件做出以下调整:“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成公好机会就上湖南公考雷达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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