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都江堰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安排和部署,为加强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根据《都江堰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都委办〔2021〕4号)和《都江堰市市管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都国资发〔2021〕1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面向都江堰市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竞聘的方式,选聘都江堰市市属二级公司副职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竞聘岗位及人数
都江堰市市属二级公司副职1名
二、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和注重业绩原则。
(三)市场检验和出资人认可原则。
(四)分类管理和依法管理原则。
三、竞聘人员范围
都江堰市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没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资格条件
1.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经历及年限要求:担任都江堰市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中层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熟悉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促进、综合行政保障、商业业态规划及培育等领域工作,须提供任职文件和曾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促进、综合行政保障、商业业态规划及培育等相关工作的佐证资料。
4.相关要求:具有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促进、综合行政保障方面相关专业知识。
5.特别优秀人员,经都投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被纪检监察和公安、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处于诫勉影响期内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8.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各单位根据个人报名情况,汇总填写《竞聘报名人选名册》,经单位集体研究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章后,报送至都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2.报名资料:报名者的《竞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个人所在单位任职职位、任期时间的佐证材料等。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予退回。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须同时提交放弃公职人员身份书面申请。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
4.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都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28-87235566。
(二)面试比选
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能、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判断能力,原则上对应聘人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如报名人数过多,将适时调整面试方式;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选取最高分应聘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若最高分应聘者未能达到及格分数,则取消本次竞聘工作。
(三)组织考察阶段
根据面试结果集团召开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开展考察工作。
(四)公示聘任。
集团召开党委会、董事会,对拟任人选组织考察结果进行研究审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任命上岗。
六、岗位管理
本次竞聘的岗位属于市场化身份,实行契约化管理。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和实发薪酬。任期届满可续聘或不续聘,也可视工作需要安排合适岗位。薪酬水平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执行。
七、应聘须知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
八、竞聘工作监督电话
都投集团纪检监察部:028-62177023。
九、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由都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竞聘报名表
2.竞聘报名人选名册
3.放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书面申请
成都都江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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