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副乡长 | 报考地区 | 四川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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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选调 | 职位介绍 | 从事乡镇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工作。 |
职位代码 | 202315 | 工作单位 | 平通羌族乡、阔达藏族乡人民政府 |
专业要求 | 不限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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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取得相应学位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经验 | 2年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 备注 | ①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②专业:不限;③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绵阳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在中、省驻绵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县(市、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任在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上的领导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为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编号 | 15 | 地区 | 平武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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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 乡科级 副职领导职务 | 选调范围 | 面向全市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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