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 招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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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书记员 报考地区 新疆塔城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职位介绍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工作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检察系统 联系电话 13679981350、0901-3383775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专科及以上 学历性质 全日制
性别要求 不限 服务基层项目 不限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 备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3.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族别不限;4.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5.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务实,身体健康。6.法律、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财务、档案管理、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双语工作能力、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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