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心理健康教师 招录3 实际报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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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中学心理健康教师 报考地区 福建泉州石狮
考试类型 教师 职位性质 专技十二级
职位代码 31 工作单位 石狮市教育局
单位性质 财政核拨 联系电话 0595-88767073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心理学类、教育学类(心理方向)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学位 性别要求 不限
最低服务工作年限 5 户籍地 不限
服务基层项目 不限 年龄要求 本科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研究生35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资格证书 持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备注 持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职称:副高及以上;招聘对象: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第3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泉州市(含县区)以外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泉州市(含县区)以外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年龄 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3)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其它
说明 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泉州五中石狮教改基地校(后垵学校)各1人。 免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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