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教师 | 报考地区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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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教师 | 职位性质 | 专业技术岗 |
职位介绍 | 岗位名称:新媒体与传播教师1、能够系统地主讲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及改革;2、承担创作实践课程任务,指导学生理论研究、毕业论文及社会实践等,具备带领学生参与一线创作的能力;3、积极承担科研与教学项目,为教育教学改革建言献策,实时把握影像媒介发展新趋势,并定期发表撰写学术论文、专著、专业教材;4、积极参与学院指导下的创作实践活动,定期创作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并努力争取参展参赛获奖,为学院争取荣誉,并将实践创作成果反哺教学;5、参与院系学生管理工作,承担班主任工作;6、积极完成院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工作单位 | 北京电影学院 |
上级单位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10-63249388 |
专业要求 | 媒体影像创作等相关专业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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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备注 | 1、北京户口或符合落户条件的情况;2、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3、熟悉现代跨媒体传达的方式,对跨媒体传达有创作的经验;4、对AI、虚拟拍摄等未来先进影像技术与实践有充足了解,并能开展实际创作与研究;5、有较为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并已创作出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6、怀柔校区工作。 |
编号 | 10 | 用人部门 | 摄影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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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否 | 招聘范围 | 不限 |
招聘方式 | 专业考试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见公告 | 拟聘岗位等级 | 初级或中级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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