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 报考地区 | 上海青浦 |
---|---|---|---|
考试类型 | 公务员 | 职位介绍 | 在法官指导下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任命为法官助理;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可代行书记员职责。 |
职位代码 | 24020280 | 工作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上级单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专业要求 | 本科:法学类; 研究生: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资格证书 | 法律职业资格A类 | 备注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报名时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法学硕士,本科专业需法学类(0301);法官助理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 |
说明 | 公务员(B类) | 专业类别 | 政法 |
---|---|---|---|
已进入面试人数 | 37 | 调剂人数 | 5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职位竞争力通过对您的职位匹配度、该职位招录人数、意向报考人数、点击热度综合分析得出,仅供参考!
声明:本站职位内容由公考雷达根据招录官方职位表整理编辑,职位匹配详情根据个人简历信息匹配,报考前请仔细阅读对应职位要求或联系招考单位确认。转载请务必注明“内容来源于公考雷达”,版权所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