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民族文化传承专业教师 | 报考地区 | 湖北宜昌长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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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事业单位 | 职位性质 | 专业技术岗位 |
职位介绍 | 从事非物质文化(西兰卡普)等艺术教学 | 工作单位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上级单位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 联系电话 | 0717-5335081、0717-5331361 |
专业要求 | 本科:中国画、绘画、民族学类 研究生:美术学类、民族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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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资格证书 | 相应中职教师资格证 | 备注 | 1.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岗位所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有机械车工、汽车维修技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企业专业技术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
编号 | 56 | 岗位等级 | 12级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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