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工作人员 | 报考地区 | 西藏昌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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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遴选 |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职位介绍 | 从事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 职位代码 | A5 | 工作单位 | 中共昌都市委社会工作部 |
专业要求 | 本科:法学类; 研究生: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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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经验 | 2年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之后出生) |
编号 | 10 | 用人部门 | 基层治理和政权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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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招聘)对象 | 1.昌都市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中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管理七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专技人员。2.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昌都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公安干警及卫生、教育系统专技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 说明 | 因涉及本次机构改革,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
职位级别 |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级别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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