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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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应届 |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3、2024年毕业生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最低服务工作年限 | 5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 |
资格证书 | 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证 | 备注 | 1.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签订至少5年服务协议。 |
序号 | 386 | 政策待遇 |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2.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海东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在本院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参加国家考试范围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职称)。4.提供职工宿舍。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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