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医生 | 报考地区 | 湖南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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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选调 | 工作单位 |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上级单位 | 长沙市民政局 |
专业要求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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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要求 | 不限 | 最低服务工作年限 | 5 |
基层工作经验 | 2年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 资格证书 | 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备注 | 1、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
编制性质 | 全额拨款 | 笔试科目 |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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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方 式 | 结构化面试 | 其他 | 录用后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
说明 | 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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