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司法辅助人员 | 报考地区 | 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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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公务员 | 职位介绍 | 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及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辅助性工作 |
工作单位 |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 单位性质 | 旗县级 | 联系电话 | 0471-6986620;0471-6986064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高职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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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性质 | 国民教育 | 学位要求 | 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最低服务工作年限 | 5 |
户籍地 | 内蒙古户籍,内蒙古所属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限户籍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3日(不含)至2003年3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 | 资格证书 | 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备注 | 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机构性质 | 机关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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