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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法务助理 | 报考地区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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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事业单位 | 职位性质 | 管理岗位 |
职位介绍 | 为各驻沪外国机构提供有关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务咨询,审核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管理员工事务,处理劳动争议,出庭应诉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 职位代码 | 220300420 |
工作单位 |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 | 上级单位 |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专业要求 | 大学本科为法学或法律专业,英语六级550分以上。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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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应届 | 应届毕业生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户籍地 | 不限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0岁以下 | 备注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积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 | 最低工作年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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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合格分数线 | 全市平均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4:6 |
说明 | 面试环节有英语口试和笔试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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