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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信访督解 | 报考地区 | 上海浦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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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事业单位 | 职位性质 | 管理岗位 |
职位介绍 | 负责做好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网格、热线工单的承接派发、协调督办和考核评价工作 | 职位代码 | 220301948 |
工作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事务中心 | 上级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 |
专业要求 | 法学门类(专业代码03)、管理学门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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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应届 | 应届毕业生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户籍地 | 不限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0岁以下 | 备注 | 熟悉城市建设、交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
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 | 最低工作年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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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合格分数线 | 全市平均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5:5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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