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我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聘用和管理,进一步推动高新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全区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新区残疾人专职委员9人,其中水西镇5人、城东办2人、马洪办2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新余高新区本地户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资格条件;
5.男女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持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选聘对象、选聘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已享受过公益岗位安置补贴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社会管理局(218室)现场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选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选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3.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家庭子女选聘对象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二代残疾证及能证实关系的户口簿或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困难残疾人还需提供相应证件(如脱贫户、低保户、监测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信息表一份。
四、考试通知书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考试通知书,经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后领取,不接受代领及委托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8:30
2.考试地点: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3.考试方式:笔试考试
4.考试加分:对残疾人脱贫户、低保户、监测户对象相应加10分。
六、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必须在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其它医院的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选聘对象自行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用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协议期满自然终止(解除)。
选聘的专职委员岗位安排由用人单位决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确定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区残联部门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给予一定的补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0-6862198(高新区社会管理局218室);15007902968(钟永清)。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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