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残联关于
招聘乡镇残疾人联络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残联﹝2011﹞77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待遇的通知》(潭残联〔2017〕23号)精神,应麻沙镇政府的用人申请,我会决定在麻沙镇开展残疾人联络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和基本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
乡镇残疾人联络员 | 1 | 1、建阳区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能正常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及精神、智力和一级、二级视力、肢体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 4、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78年7月31日---2000年7月31日出生)。 5、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熟悉基本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持第二代残疾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二寸照片1张到区残联办公室直接报名或投递简历至区残联邮箱jycl5822836@163.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9日
3、报名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火车站2035号站前小区11号)
4、联系电话:0599-5822089;联系人:何志铭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相关待遇和考试办法等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考试
通过笔试、面试及考核其综合素质后确定拟聘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工作由区残疾人联合会自行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建阳区残联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其为招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岗位津贴:乡镇残疾人联络员的岗位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受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区残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每年度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南平市建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下载:乡镇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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