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含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学生,不含湖州市及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经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上述人员须于2022年10月1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22年10月12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2年10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6日至2004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要求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结合《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6日9时—2022年10月12日17时。
2.报名网址:http://www.hzjk.com:12320/hzylzp/f(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招聘入口)。
3.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请报名人员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完整、清晰的材料。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对报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期间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0月6日10时—2022年10月13日17时。
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6日11时—2022年10月14日16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再次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7时。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开考(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如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将在指定网站公示。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申请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岗位改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考核
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要素。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的名单,如实际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倍,以实际人数为准。专业能力考核由招聘单位实施并负责解释。
2.结构化面试。旨在测评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并负责解释。
专业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即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发展态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据考核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要反映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五)监督电话:0572-2760058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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