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满足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阶段面向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气象局简介
甘肃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西北区域气象中心),隶属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同时承担着西北五省(区)气象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管理全省各市、州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科研等工作。
甘肃省气象局下辖兰州中心气象台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兰州市气象局等13个市(州)级气象局,榆中县气象局等68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应聘基本要求
1.应届高校毕业生除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外,还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要求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设置(附件),专业名称要求与该目录一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不予招聘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
四、招聘岗位及招聘方式
本阶段招聘的岗位均为气象类专业岗位,考试形式为集中面试,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具体用人单位 | 单位层级 | 拟安排岗位 | 岗位性质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兰州中心气象台 | 省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兰州区域气候中心 | 省级 | 气候预测 | 业务 | 气候学、气象学、大气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兰州区域气候中心 | 省级 | 气候变化 | 业务 | 气候学、气象学、大气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兰州区域气候中心 | 省级 | 农业气象 | 业务 | 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农业气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 省级 | 野外平台建设及观测 | 科研 | 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 省级 | 干旱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应对、干旱致灾机理研究 | 科研 | 应用气象学、农业气象学、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 省级 | 干旱遥感监测 | 科研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3S集成与气象应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 省级 | 干旱灾害预报预测技术研发 | 科研 | 气象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气候学、地球流体力学(大气科学类)、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 省级 | 数值模式研发与应用 | 科研 | 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 | 省级 | 气象探测保障 | 业务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省级 | 飞机增雨 | 科研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省级 | 作业指挥 | 业务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省级 | 技术开发 | 科研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甘肃省气象服务中心 | 省级 | 防雷技术服务 | 业务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甘肃省兰州市气象台 | 市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甘肃省皋兰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嘉峪关市气象台 | 市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2 |
甘肃省白银市气象台 | 市级 | 短期预报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张掖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 市级 | 综合观测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2 |
甘肃省高台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民乐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2 |
甘肃省酒泉市气象台 | 市级 | 生态气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静宁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庄浪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华亭市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泾川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2 |
甘肃省庆城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镇原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陇南市气象台 | 市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3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气象观测站 | 市级 | 综合气象观测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文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徽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礼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西和县气象台 | 县级 | 县级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家气象观测站 | 市级 | 综合气象观测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市级 | 气象服务 | 服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台 | 市级 | 预报预警 | 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意向毕业生在11月24日至12月15日期间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登录后以最高学历报名投递简历,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并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内信逐一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二)面试确认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在面试前5日内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gs.cma.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确定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按照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结束后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对参加面试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原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通过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身体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及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2402790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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