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公益性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历史发轫于1903年清政府在济南东郊创办的山东农事试验场,1959年正式扩建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改革发展和几代农科院人的不懈奋斗,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力量较强、学科较为齐全、贡献和效益较为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省级农科院,成为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的龙头和支撑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
我院拥有24个研究试验单位和18处有业务关系的分院,并设有1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726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8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6人,泰山学者31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
主要研究领域涵盖山东乃至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所需的粮经作物、果树、蔬菜、畜禽、蚕桑、土肥、植保、检测、农产品加工、农业微生物、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农药、农机等40多个学科。承建了中国农业科技黄淮海创新中心,建成启用了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主要研究领域建有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创新平台52个。保存种质资源3万余份、图书资料50万册(卷),编辑发行《山东农业科学》等6种科技期刊。
目前,我院已同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国际马铃薯中心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5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有志于献身农业科技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它相关规定和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以及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方式发至相应电子邮箱,以“岗位名称-姓名-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例如:“科研辅助X-张三-山东省果树研究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报名请直接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身份证。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电子版。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或本人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4。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将报名材料连同审核报告提交院人事处复审,审查不合格人员由各单位向报名人员反馈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院人事处组织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查阅档案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由院人事处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应聘报名请联系各单位。
2.山东省农科院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阴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65935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8年10月31日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