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新闻采编人员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新闻采编人员 | 1 |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类、文学类、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约300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冬令时)。
四、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 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588317,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新闻中心)
仓山区新闻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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