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9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9名,条件要求如下: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综合岗 | 9 | 18-40 周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毕业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6、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
7、责任心强,配合度好,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8、服从工作安排,平时能适应加班、晚上夜班、周末节假日值班等;
9、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3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cmzzzz@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城门镇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回复的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应及时查阅邮件,如报名材料有缺漏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邮件提示进行补件。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邮件进行申诉,申诉时间截止2023年5月14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申诉电话:0591-83499118。
四、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综治、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
七、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福利待遇
人员待遇按照城门镇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约29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工作每满1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以及城门镇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食宿自理;
3、试用期工资为人员薪资总额的90%。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99118,联系人:池女士(城门镇组织组);
本公告由仓山区城门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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