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中政办发〔2022〕3号)、《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计划
本次共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85个,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二、人员条件
户籍或常住地在孟庄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1.脱贫享受政策户:乡村振兴部门已备案的(不再进行新的认定及纳入)。防返贫监测户:乡村振兴部门已备案的,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残)。
2.农村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门备案的低保户、特困人员,持有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
3.农村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件(但应具备劳动能力)。
4.农村大龄失业人员:45周岁至65周岁,且满足失业人员条件的个人。
失业人员认定条件:(1)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2)无单位参保或者灵活就业的;(3)在“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在职参保。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被认定为失业人员。
5、其他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2)身体健康,有必要的劳动能力,能正常沟通和交流。(3)有电脑基础知识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岗位待遇
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安置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方式组织上岗。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所在行政村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含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贴照片)、《枣庄市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困难人员类型认定表》(一式两份),属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的需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如残疾证、低保证等)。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后,如岗位未招满,可以按照规定流程持续招聘。
2、招聘工作结束后,录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作适当调整。对于符合标准报名人员因为岗位数量有限未能上岗的,逐一建立人员信息数据档案,等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给予安置上岗。
3、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该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632-8023202。
孟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2023年孟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 |||||||
设岗单位名称 | 用岗单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 | 岗位需求人数(人) | 岗位要求 | 从事工作 | |
孟庄镇人民政府 | 各行政村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管理协理岗 | 15 | 辖区户籍、有完全劳动能力,能胜任岗位 | 环境保护、护林绿化、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宣传助理员等 | |
各行政村 | 公共服务类 | 公共服务协理岗 | 40 | 辖区户籍、有完全劳动能力,能胜任岗位 | 村容村貌保洁、场所建设等 | ||
各行政村 | 设施维护类 | 公共设施协理岗 | 15 | 辖区户籍、有完全劳动能力,能胜任岗位 | 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公路管护、水利管护等 | ||
各行政村 | 社会治理类 | 社会治理协理岗 | 15 | 辖区户籍、有完全劳动能力,能胜任岗位 | 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劳动保障助理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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