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以及更好推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聘用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历 | 年龄 | 其他要求 | 人数 |
科研处 | 学术助理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 1 |
三、岗位职责
学术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学院)各类科研文件的收发管理及规范传阅;
(2)配合本部门(学院)完成学术性会议的筹备组织等会务工作;
(3)配合部门(学院)其他成员完成相应工作。
四、岗位待遇
1.录用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按照企业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2.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3年7月9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科研处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科研处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39225172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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