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及报名情况,现将部分岗位加试笔试公告如下:
一、加试笔试岗位
根据报名情况、岗位特征等情况,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共3个岗位36人。具体如下:
1.蕲春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中心(岗位代码20230601)岗位计划招聘1人,12人报名,加试笔试。
2.蕲春县多式联运事业发展中心(岗位代码20230702)岗位计划招聘1人,12人报名,加试笔试。
3.蕲春县农业技术促进中心(岗位代码20230801)岗位计划招聘1人,12人报名,加试笔试。
加试笔试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低于1:5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一)笔试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10:30。
(二)笔试地点:蕲春县委党校(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308省道南侧)。
(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
(四)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要求: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到达考试地点。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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