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公开招聘基层人社服务人员的公告

来源:
  • 报名时间:2023-8-3至2023-8-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社服务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人社服务能力水平。决定在全市各乡镇、社区、行政村配备基层人社服务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一)乡镇、社区、部分村人社服务人员
1.人员安排
(1)乡镇人社服务人员:统筹开发4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西山镇、白沙镇、石龙镇、蒙圩镇、金田镇、木圭镇、下湾镇、社坡镇、麻垌镇、大洋镇、江口镇、南木镇、木乐镇、罗秀镇各配备2名人社服务人员;社步镇、大湾镇、垌心乡、石咀镇、油麻镇、厚禄乡、马皮乡、中沙镇、木根镇、紫荆镇、罗播乡、寻旺乡各配备1名人社服务人员。
(2)社区人社服务人员:统筹开发33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全市33个社区各增加一名人社服务人员。
(3)部分村人社服务人员:统筹开发16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对没有成立社区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木圭镇木圭村、油麻镇油麻村、社坡镇社坡村、罗秀镇罗秀村、麻垌镇麻垌村、木根镇木根村、中沙镇沙坡村、大洋镇大洋村、白沙镇白沙村、马皮乡马皮村、罗播乡罗播村、垌心乡垌心村)和对列入城区管辖范围的行政村(西山镇长安村、岭头村、大起村、新岗村)各配备1名村级人社服务人员。
2.招用条件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桂平户籍或在本地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②城镇长期失业人员、③城镇大龄失业人员、④城镇残疾人员、⑤城镇低保家庭人员、⑥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⑦完全失地人员。原则上安排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员。优先招用户籍在本乡镇辖区内的人员。同等条件下注重招录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现代设备及信息系统,如能力适合岗位需求者可适当放宽招用条件。
3.薪酬待遇
乡镇、社区、部分村人社服务人员与所在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所在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薪酬待遇按现有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现执行1716元/月),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人员实行一年一签,后续视就业资金情况而定。
(二)行政村人社服务人员
1.人员安排:在全市411个行政村,从原来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各配备1名人社服务人员。
2.条件要求:有劳动能力、能满足岗位履职需要、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优先招用户籍在本乡镇辖区内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人员。同等条件下注重招录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现代设备及信息系统,如能力适合岗位需求者可适当放宽招用条件。
3.薪酬待遇:1430元/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80元/年。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社服务人员。由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聘用、管理、考核,协助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核实录入、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核(辖区内行政村和社区人社服务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农民工创业奖补信息核实,辖区死亡人员零报告收集汇总、社保政策宣传等,以及人社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村(社区)人社服务人员。村(社区)人社服务人员中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聘用、管理,考核;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行政村负责考核管理。协助采集核实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发布就业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发布收集、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辖区死亡人员零报告、社保政策宣传等,以及人社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程序
(一)乡镇、社区、部分村人社服务人员聘用程序
1.报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报名乡镇、社区、部分村人社服务人员到当地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须同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还须提供当年有效的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申请记录表》;城镇残疾人须提供《残疾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一份(附件2);
2.招聘:由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指导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进行招聘。
报名人员向当地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条件确定合适人选,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由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各乡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人社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期暂定为1年,合同(协议)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协议)自然终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安置: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村人社服务人员聘用程序
原则上由行政村在原有的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调配1人担任行政村人社服务人员,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村委报送名单(附件3)至乡镇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由行政村与岗位人员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协议)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协议)自然终止。
不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323028。

四、本招聘公告由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1.桂平市基层人社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3.调整乡村公益性岗位为人社服务人员名单

成公好机会就上福建公考雷达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1-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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