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遂行宣传工作水平,根据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滁州市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宣传报道兼摄像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二)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练运用主流摄影摄像器材,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和扎实的视频剪辑功底,能熟练操作PR、AE、剪映等主流视频编辑软件及word、ppt、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年龄18—35周岁,限男性,持有C1/B2驾驶证的可优先录取,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规定的健康标准,身高不低于1.62米,BMI指标介于19至26之间;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6,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良好,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有从事新闻媒体工作、影视制作、新媒体或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的人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等的违法犯罪记录;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
3.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4.本人征信报告存在不良记录,本人直系亲属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
5.招录过程中隐瞒个人相关真实情况,被单位发现的;
6.招录过程中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的;
7.经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8.试用期内出现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的;
9.试用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不能及时整改的;
10.身体条件或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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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和时间
工作待遇和薪金
(二)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三)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正式签订合同后个人可申请加入工会并依法享受工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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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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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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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一)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宣传报道兼摄像员)上岗前,根据实际需要集中安排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
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07
其他事宜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由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岗前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招聘推迟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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