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是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后勤辅助岗位(一)1名
后勤辅助岗位(二)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后勤辅助岗位(一)
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8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备专业的驾驶技巧,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
4.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后勤辅助岗位(二)
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8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后勤管理、会务组织经验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744830337@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约4.8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具体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579-82136227。
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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