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拟赴湖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教师65名,所招聘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主要从事学科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获聘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报考专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交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2023-2024学年度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进入体检环节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00-11月6日上午12:00(5个工作日);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待定(请考生于11月6日前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如暂无学历学位证,须提交就业推荐表;
4.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教师资格证。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待定(请考生于11月6日前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1-6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招聘单位根据纸质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待定(请考生于11月6日前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由招聘单位与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进入笔试人员。如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推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占总成绩60%)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实操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员及现场签约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对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现场组织考生签约。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四)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湖南师大专场).xlsx
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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