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中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06年的全浙师范学堂,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学校自2011年起连续9年在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金华本部和杭州、兰溪校区,共19个学院,本专科专业7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80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5300余人,留学生3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5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9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7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5人。
我校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实施“人才四百”工程,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筑人才高地、优化人才结构、释放人才活力,逐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队伍,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引擎”。2019年1月,学校胜利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开启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现诚邀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期待与各位优秀人才一起逐梦一流!
一、全力打造人才沃土
学校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精神,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以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为契机,按“精教育、强人文、特理工、优交叉”的思路,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学科造峰,重点培育和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研究领域,是各类优秀人才大展身手的良好舞台。
(一)事业平台优势。学校经过六十余年的艰苦奋斗,已在一系列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学校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体系。学校拥有20个省一流学科,并列省属高校之首。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0个学科获评B级以上,列浙江省属高校。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7个,教师队伍中不乏中科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仅本校培养的长江学者就有4人。学校学科建设目前已进入稳健发展阶段,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学科的硬件、软件及团队力量可以迅速形成合力。
(二)生活保障优势。学校提供完善的生活条件,特别是能够提供住房,校门口的生活小区配套完善,能安居乐业,根据政策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安家费、周转公寓。学校拥有自幼儿园至高中段全系列优质附属学校,全力协助子女入园、入学。在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帮助优秀人才尽快融入环境。
(三)工作环境优势。学校是近十年来我国进步最快的高校之一,学校处于由区域知名向一流建设迈进的关键时期,充满朝气与活力。教师学缘多样开放,具有外校学习背景的教师比例过半。学校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重大科研项目申请、奖项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并视根据个人及团队建设发展需要后续追加支持。发展就是机遇,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具有良好的自我实现空间。
(四)地理区位优势。学校本部位于有东南邹鲁之称的金华市,是浙学发源地,也是浙江省地理中心。金华市位于长三角核心区,拥有高铁枢纽与民运机场,处于上海两小时经济圈之内,高铁通勤时间距上海1.5小时,距杭州为45分钟。在日常出行、学术交流方面,学校具有便捷的区位优势。
(五)文化氛围优势。金华市风物清嘉,风俗淳厚,是有名的山水宜居之城、休闲养心之地、健康饮食之都。学校重视协调发展,强调人文关怀。精心建设教工餐厅,提供餐饮补贴,构建交流场所。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与休闲疗养,工会娱乐活动有声有色。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在安心工作之余,也能拥有心灵栖居的家园。
二、高层次人才政策
我校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学术名师、领军学者和创新专家四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丰厚年薪、学术休假等待遇。学校全心考虑高层次人才的科研与生活需求,为其提供周转住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及岗位补贴。在科研团队建设、人才称号申报、科研奖项立项等方面,给予专门政策配套。
杰出人才:引进对象为国家两院院士、一级教授。
学术名师:引进对象为长江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
领军学者:引进对象为国家级人才(青年项目)、省部级人才。
创新专家:引进对象为符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
引进 | 类别 | 待遇 | 备注 |
杰出人才、学术名师、领军学者 | 院士、一级教授、国家万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青、浙江省万人计划、优青等 | 提供优厚薪酬、科研待遇 | 采取一人一议原则 |
创新专家 | 符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 | 工薪以外提供年津贴15—25万元。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8—15万。 | 其他省份的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
三、青年人才政策(校本部)
(一)引进对象: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待遇:学校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引育,强调人文关怀。积极为青年人才提供机遇,依托学校各种省部级平台,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学校强化经费支持,为所有青年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助推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设有系列配套政策,提供专项经费,鼓励青年人才出国研修,开拓视野。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3年首聘期,期间享受较高年薪。首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优先聘任为研究生导师。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本部家属区现有或者在建的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
学校对青年人才实行分类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创新争先:
1.正式报到博士一次性提供3万元安家费;
2.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突破性成果(见附件1),将给予以下政策:(1)赠送120平米;(2)提供17万元安家费;(3)提供15—20万科研启动费;(4)优先推荐省级人才计划;(5)优先纳入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6)优先聘为青年教授;(7)优先提供配偶聘用合同制岗位;
3.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一(见附件2),将给予以下政策:(1)赠送100平米;(2)提供7万元安家费;(3)提供5—7万科研启动费;
4.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二(见附件3),将给予以下政策:(1)赠送50平米;(2)提供3—5万科研启动费。
四、青年人才政策(杭州校区)
(一)引进对象:与我校杭州校区相关学科、专业契合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待遇:提供25—100万元安家费(报到后,先行发放3万元安家费)。
1.在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突破性成果(见附件1),将给予以下政策:(1)提供100万安家费;(2)提供15—20万科研启动费;(3)优先推荐省级人才计划;(4)优先纳入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5)优先聘为青年教授;(6)优先提供配偶聘用合同制岗位;
2.在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一(见附件2),将给予以下政策:(1)提供45万安家费;(2)提供5—7万科研启动费;
3.在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二(见附件3),将给予以下政策:(1)提供25万安家费;(2)提供3—5万科研启动费。
五、服务期:所有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所有引进博士均需完成三年首聘期考核。
六、附件
附件1:突破性成果
(1)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国教科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含培育)/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一项; (2)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如《Nature》《Science》《Cell》《中国社会科学》; (3)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选入ESI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以第一完成人和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的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 (4)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哲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副国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核心部委采纳; (6)排序第一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挑战杯特等奖;排序第一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7)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8)获得国家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 (9)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0)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成果。 |
附件2:目标任务一
文科 | 理工科 | ||
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新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杰出青年项目1项; |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特别优秀的博士,参照文科条件,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项目要求不变。 |
附件3:目标任务二
文科 | 理工科 | ||
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专项项目除外); |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参照文科条件,项目与论文可适当放宽。 |
备注:
1.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合格者,直接转为长聘制。首聘期满,引进人才完成目标任务低于目标任务二的,聘任终止(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为准);
2.校本部引进人才超出赠送部分面积及附房、车位或者车库由引进人才按照首聘期目标完成考核后,房屋产权交接时的市场价购买;
3.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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