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团州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三)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8:30至6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1寸登记照、学历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和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7项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eszwbgs@163.com。
3.资格初审。团州委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应聘者携带《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征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寸登记照两张、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有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综合测评和体检情况,由团州委书记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人员情况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拟聘用人选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
联系人:梅世琼,联系电话:0718-89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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