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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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简章》,现将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经研究确定综合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卫生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2017年11月6日至11月7日向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诚信情况表》,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2号大厅,咨询电话:0534-5421931);
附: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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