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20名,其中编外用工17名,司法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20名,其中编外用工17名,司法雇员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以2019年8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在2019年8月21日前取得;
3.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州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2019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附件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所需工作经验的时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缴纳时间计算至2019年8月21日为止;
(3)报考9号岗位,需先参加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10号岗位,需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再进行笔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11、12号岗位,需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告知。
四、招聘程序
笔试、体能(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另有规定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1到8号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9号岗位,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0到12号岗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1到8号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9号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计算总成绩;10号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30%计算总成绩;11和12号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体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未开展笔试,则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附件1:2019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2:2019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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