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推动龙门走在全省山区县域发展前列,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龙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数量
面向全国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77名,详见《惠州市龙门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所需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5、年龄一般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6、引进的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双一流”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政策规定不能引进的人员。
(二)急需紧缺医疗人才引进条件
引进急需紧缺医疗人才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对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
1、内科(内科学)、外科(外科学)、妇产科(妇产科学)、儿科(儿科学)、麻醉科(麻醉学)、重症医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放可宽至大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2、具有“四证合一”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优惠待遇
(一)龙门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根据人岗相适要求,统一选派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到龙门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龙门县人民政府确认为基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并办理纳编聘用手续,如用人单位没有空编或空岗,享受同等岗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同等岗位在编在职工资标准由龙门县人社部门核定,所需资金经费由龙门县财政部门全额核拨)。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应的职级聘任),由县委组织部跟踪培养。
2、特定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引进人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人才专项补贴,博士研究生按每月1500元发放,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发放。引进人员到边远乡镇单位工作的,由县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边远地区服务补助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建立单独的“人才储备金账户”, 每十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每年定期拨付人才储备金2万元。
3、住房保障。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的安家费。在我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而定安排人才公寓。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经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视考核结果,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7万元的购房补贴。
4、费用全免。应聘者到龙门面试、体检等费用全免,面试期内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龙门的往返车票(最高按硬卧标准)。
5、快捷入户。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6、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直接推荐就业。
7、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安排在本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紧缺医疗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1、引进的紧缺医疗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5-50万元;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四证合一”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2015年后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给予安家补助25万元;2015年前取得临床类或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
2、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医疗人才和高职称医疗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医院入职工作,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或享受县人民医院给予的医疗人才优惠政策。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龙门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经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试或考核成绩)、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一寸照片3张。
网上报名的,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mzzbrck@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专业),并致电话(0752-7988357)确认。待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资格审查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聘用手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咨询方式
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人才培训室:0752-7988357;
龙门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0752-7870338;
龙门县卫健局人事股:0752-7789501;
龙门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7781313。
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1.惠州市龙门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2.惠州市龙门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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