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苏委办发〔2019〕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苏人保薪〔2019〕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执行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2级岗位年薪等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防疫员 | 外勤、运送样本至省疾控中心、苏州大市范围内疫苗转运等工作,适合男性 | 2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
6.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及以上驾龄,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报名、资格审核
2020年2月13日至2月16日,将填写的《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驾驶证等拍照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sz68262385@163.com)。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512-68262385,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考察、聘用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名单,考察人选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作为考察依据,考察期为10天。考察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实施。
五、事后备案
疫情过后,由招聘单位组织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所有材料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补办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291979。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附件:2020年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0213人社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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