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充实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参加广东省汕尾考区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考试、且未被录取为我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的考生中招聘一批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年龄条件按《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对象仅限于:参加2020年度广东省汕尾考区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笔试中,达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且未被录取为我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的、符合本次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招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在汕尾人才网站(http://www.shanweirc.com)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16:00,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5:00前后公布当前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及最低入围对象的笔试(参加广东省汕尾考区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笔试)成绩。在报名截止之前,考生可改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其他岗位。
2.明确报考意向。考生须认真查询附件1中的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及条件,确定报考意向。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填写的报考信息须准确齐全。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提交完报名信息后,还须按要求上传下列材料的扫描件(须为JPG格式):
(1)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学生证;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表。
(2)系2019年已毕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初审。考生资格条件初审在网上由报名系统自行审核。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可于2020年7月6日9:00至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7月7日9:00至8日17:00,由市、县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在网上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
按照考生报考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依考生笔试(参加广东省汕尾考区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面试采取视频面试方式,预计在7月份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成绩以考生的笔试(参加广东省汕尾考区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以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排列名次,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面试主评委打分的分数排列确定名次。
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招聘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系2019年高校毕业生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系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报考岗位有要求聘用后一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政策咨询电话:0660-3812068 0660-338366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附件: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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