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桃市202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我市202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面试、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就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1.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汪艳美等94人为考察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报考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医师万荣,因妊娠期,暂时不能做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二、考察办法
根据《仙桃市202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
(二)考察程序
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两名以上成员。考察前,需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提前张贴考察预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现场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查阅个人档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后写出考察报告。
(三)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行为,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被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单位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对考察不合格的,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材料齐全,并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考察时间
2020年11月中旬前完成
四、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调查核实。
五、报送考察合格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察报告1份;
(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复印件各1份;
(三)个人银行征信记录;
(四)个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其他证明材料。
六、人员递补
因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健康委核准。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招聘计划。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附件:仙桃市202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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